2020年汕尾市法学会招聘政府聘员1人公告
2020-09-10 09:00 汕尾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0年汕尾市法学会招聘政府聘员1人公告由汕尾事业单位招聘网考试资讯栏目提供,报名时间为:9月14日-9月16日,更多关于汕尾市法学会招聘的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汕尾事业单位招聘网/汕尾人事考试网!
为更好地提高市法学会的服务工作水平,根据《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8】95号)规定,经研究,汕尾市法学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即1989年9月8日至2002年9月8日期间出生)。
详见《2020年汕尾市法学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2)。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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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4日9:00 至2020年9月1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将报名资料制作成压缩包(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swrsldgx@163.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
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考资料(其中,《报名表》必须采用Word格式、其他证件材料以及书面证明采用PDF格式编辑):
1.《汕尾市市直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1)。
2.报考市直单位政府聘员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相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
4.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技、职(执)业资格证(招聘岗位如不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5.除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外,考生属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交如下资料:(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国有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发放准考证
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2020年9月24日9:00至9月25日17:00,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聘用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资格审核
1.面试资格将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以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宜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如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对象进行审核,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名次且资格审核合格,则一同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每个考官组由五名以上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一名。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3.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主考官给分仍然相同的,按监督考官给分排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