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汕尾市陆河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8人公告
2018-11-27 13:31 汕尾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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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印发<陆河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陆河司〔2018〕57号)文件精神,现面向我县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专职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政治素养。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法律专业毕业生,年龄18至35周岁(即2000年12月31日至198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陆河户籍。
4.熟悉电脑,具有一定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热爱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县司法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进行现场打字测试,打字速度达到60字/分钟以上的,且准确率达到95%以上方可进行报名。
②报名人员须填写《陆河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并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学历及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近期蓝底1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注:其中1张请先行贴到报名表上,另外3张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并将相片电子档发送至邮箱:lhxsfj@126.com,JPG格式,像素为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相片需以本人姓名进行命名;其余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经验证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
在机关、事业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予聘用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④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至6日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⑤报名地点:陆河县司法局三楼政工办
⑥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8年12月10日凭身份证到司法局三楼政工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方式和录取办法
由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面试工作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三)组织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研究决定。
(四)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办理聘用手续。
2.考生获得聘用资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劳动报酬每月3166元(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县财政拨款补贴,以后每年按财政补贴情况适度调整。
四、考核
专职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由基层司法所负责,县司法局负责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实行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管理模式,每年年底由县司法局根据人员工作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续聘(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不再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雇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均以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六、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联系方式:陆河县司法局0660-5528583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0-5660172
陆河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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