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汕尾市海丰县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招聘4名政府聘员公告
2018-12-21 10:14 汕尾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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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和《关于同意核定红色文化讲解员队伍政府聘员数的通知》(海机编[2018]29号)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招聘政府聘员4名,作为新时代红色文化讲解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政府聘员4名,作为该纪念馆新时代红色文化讲解员。
二、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度(含五险一金),具体工资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并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文博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四)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流利、善于沟通。
(六)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形象良好、气质佳、女身高在1.60米(含)以上,男身高在1.70米(含)以上,年龄不超35周岁(1983年5月1日后出生)。
(七)有从业经验、导游专业执业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海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海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资格预审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地址:海丰县城红场路13号)。
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考。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核对招聘条件要求,填写《海丰县文广新系统招聘红色文化讲解员政府聘员报名表》进行报考。
2、报考者一经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将通知抽签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后若放弃笔试、体检、考察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本系统招考招聘职位。
3、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4、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招聘条件要求,现场填写考生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工作技能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3张。
(二)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1、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普通话测试和朗读、才艺展示、现场讲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
笔试为命题作文,为加分项目。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80分,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0名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以不超过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80%+笔试成绩×20%),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所聘职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多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分数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政审
政审考核工作由海丰县文广新系统红色文化讲解员聘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海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间,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考者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报考具体事宜可致电海丰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660- 6622370 联系人:彭小姐王小姐
海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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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汕尾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