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尾理工学院(筹)教师招聘公告(100人)
2020-09-23 09:39 汕尾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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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汕尾理工学院(筹)是广东省和汕尾市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建设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深圳大学对口帮扶筹建,定位为公办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汕尾市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东翼,区位优势明显,是一座拥有长455.2公里海岸线和光荣革命传统的滨海城市。学校选址在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长沙湾高速公路出口),紧邻深汕特别合作区,交通便利,依山面海,环境优美。学校规划校园占地约2000亩,学生规模20000人,分期建设。
学校将建设以理学和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和农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并按计划分步发展和优化学科布局。一期设立10个学院,在校生规模达10000人。首批设立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物理与与新能源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先进制造学院、海洋与环境工程学院、商学院、创意设计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
汕尾理工学院始终把高水平师资队伍和管理团队建设放在首位,依托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加大师资队伍的引进力度。建立完善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遴选、培养与考核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条件和氛围。在学院建设初期,采取灵活多样具有吸引力的薪酬福利政策,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优秀师资和管理人才,构建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为建设一流应用型理工大学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基本条件与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立德树人,具有严谨学风和高尚师德;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教学科研或者行政管理能力;
具有正常履职的良好身体条件;
具有相关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各岗位详细要求如下。
1. 教授岗位要求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教授或正高职称,艺术类可放宽为学士。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对本学科有系统研究,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主持过国家级项目。
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文章10篇以上,其中发表SCI、SSCI、CSSCI等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
办理入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 副教授岗位要求
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副教授或副高职称。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过省级项目。
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文章5篇以上,其中发表SCI、SSCI、CSSCI等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
办理入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 讲师岗位要求
获得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文章2篇以上。
办理入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助教岗位要求
仅对英语语言文学、体育学、艺术类专业招聘,需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文章1篇以上。
办理入职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四、待遇
薪酬及人才引进待遇
薪酬及人才引进待遇由汕尾市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和扬帆人才计划待遇两部分组成。薪酬待遇因学历、职称、工龄等因素影响,不同人员所对应的事业单位人员的薪酬待遇不同,因此下表薪酬待遇一栏是估计值。符合条件的扬帆计划引进人才待遇根据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汕尾委字〔2019〕11号)文件整理,进一步了解请参阅附件3。
汕尾理工学院(筹)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别 | 薪酬待遇 (万元/年) | 扬帆人才计划待遇 | |||
生活/岗位补贴 (万元/年) | 住房补贴 (万元) | 专项工作 经费(万元) | 备注 | ||
领军人才 A类 | 35 | 14.4 | 350 | 300-500 | 聘用合同3年及以上。 |
领军人才 B类 | 30 | 12 | 250 | 200 | |
领军人才 C类 | 25 | 9.6 | 150 | 100 | |
教 授 | 23 | 10 | 35 | 聘用合同5年及以上,生活/岗位补贴享受5年。 | |
副教授 | 18 | 3 | 25 | ||
博 士 | 15 | 10 | 25 | ||
硕 士 | 11 | 1 | 15 |
其他待遇
我校将积极协助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人员申报国家、省、市级相应人才资格认定。
学校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房租提供周转房。
可协助安排博士、副教授和教授配偶的工作,按照“对应对口”原则,以随调和招聘优先方式协助解决。
随迁子女无论户籍是否迁入,均可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和幼儿园。
五、招聘程序
1. 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进行基本条件初审;
各用人单位进行专业审查,提出入围面试名单。
2. 招聘面试
进入面试的博士、副教授及教授,学校提供面试时的往返交通费用和2~3晚住宿酒店费用。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根据需要随时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相关技术专长,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等方面表现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