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2名公告(2)
2020-10-20 11:10 汕尾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事业单位招聘网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依考试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成二人以上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
(三)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8〕95号)规定执行。
3.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处理,达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解除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前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
(二)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国外学历认证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公布首日。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笔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等有关事宜将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通知)。
(五)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有效期限为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计30天以内有效。
(六)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我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本次考试的公告及有关事项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通知。
八、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0660-3363516;
汕尾市人社局机关党办:0660-360088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鉴定院:0660-3393252。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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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汕尾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