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汕尾市事业单位组团赴外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2)
2021-10-08 20:39 汕尾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教师招聘网
(三)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名。
(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三)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事项的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发布当天(即2021年10月8日)。
(七)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八)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周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考试。
(九)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0660-3383663(汕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组团赴陕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组团赴陕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一、聘后薪酬及待遇 二、招聘原则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五、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www.shanweirc.com/1633689306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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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汕尾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