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2020年第二次招聘辅警199名公告
2020-05-09 08:46 汕尾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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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尾市、海丰县“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20年海丰县公安局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辅警199名,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职位要求
(一)年龄:18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二)学历: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或以上学历。
(三)限汕尾市(含深汕合作区)户籍人员。
(四) 本次招聘的辅警全部安排到全县各基层派出所,从事村社区警务辅助工作。
五、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量体温,扫“粤康码”后报名。
(一)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原海丰县德成学校云岭山庄校区(富汇华庭小区旁边、云岭山庄西门右侧约100米)
(三)报名要求:
1.登录海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dhf.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到报名点参加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同版彩照5张。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4.中共党员的需由所属党支部出具证明。
5.复员、退伍军人须加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按《领取准考证通知书》公布的时间地点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